刘新勇律师

刘新勇

律师
服务地区:全国

擅长:房产纠纷,婚姻家庭,继承,公司企业

.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,对其可以采用哪些执行措施?

来源:刘新勇律师
发布时间:2023-02-09
人浏览

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一十一条和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,执行程序中,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妨害执行行为的,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、拘留、限制出境、在征信系统记录或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、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强制措施。目前,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,就属于在征信系统记录的强制措施。黑名单信息包含被执行人的姓名、户籍地、身份证号、护照和军官证,被纳入 “黑名单”的失信被执行人将不能购买机票,不能购买卧铺火车票,同时将被限制高消费和出境。

以上内容由刘新勇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刘新勇律师咨询。
刘新勇律师
刘新勇律师合伙人律师
帮助过 3214人好评:23
  • 经验丰富
  • 态度好
  • 解答快
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街道工农路499号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北院508室。
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
  • 律师姓名:刘新勇
  • 执业律所: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11301*********394
联系本人CONTACT ME
  • 服务地区:全国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街道工农路499号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北院508室。